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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
信息来源:www.ahtzjd.com    发布时间:2021.12.28

    合肥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多种,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。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:委托书、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。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:


合肥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


    1.鉴定委托书:载明鉴定机构名称,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(道路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,职工工伤、有关期限、伤病关系等),简单阐述案情,被鉴定人和/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。

    2.案情:若为交通事故,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如无责任认定书,则说明事故经过、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;其他案件,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。

    3.被鉴定人明文件: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,复印件亦可,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,防止冒名顶替,如居民、机动车驾驶证、社保卡等,如为未成年人,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。

    4.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: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、入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记录等;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(x片、mri片、ct片等)及检查报告、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(如肌电图、脑电图、视听觉电生理等)

    5.重新鉴定的,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,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;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,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
    6.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,予以注明。

    7.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、数量。